一、项目名称
1、项目名称:聊城市科技馆创客空间科普服务项目;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2、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,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应经营范围;在人员、设备、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;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项目要求
1、通过展厅常设展品向参观团队、广大市民进行科学普及活动,提升我市群众科学素养。
2、通过展品面向青年少年开展研学和现场教学活动,激发青少年对科技的热情,学习科学技术和知识,掌握科学方法、科学思想。
3、通过机器人、无人机编程和无人机模拟器等展品向来参观团队、青少年等进行人工智能和创意编程的科学普及工作;
4、通过对相关课程的设计、研发给青少年提供创意编程内容,达到科普的效果;
5、开展面向群众和青少年的科学竞赛、科学实验等活动,提升科普影响力。
四、组织机构要求
应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,包括现场检查组、资料综合组(资料综合组与采购人合署办公,完全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),有工作安排,有管理制度,人员能够保持相对稳定,能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开展日常及应急保障工作。
五、人员配置要求
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,具体如下:
1、需求 4 名女性,五官端正,普通话标准,负责科技辅导工作;
2、学历:大专以上学历;
3、专业:不限专业;
4、年龄:21岁-35岁;
5、保险:缴纳五险一金;
6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等;
7、没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行为;
8、热爱工作岗位,服从单位安排。
七、服务期限
三年
八、其他要求
1、热爱讲解工作、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。
2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加强品德修养,微笑服务,文明服务,。
3、根据讲解材料提炼、编写讲解词,文宇流畅、词汇丰富、实事求是,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。
4、做好咨询解答工作,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,虚心听取观众意见,善于向观众学习。
5、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并提出合理建议。
6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融入日常讲解过程中。
7、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。